Contents

Home > 协会介绍 > 一般情况

一般情况

设立目的

根据《观光振兴法》第45条,旨在促进济州旅游业发展、会员公司发展以及增进福利,于1962年2月22日成立了济州特别 自治道观光协会。

观光协会主要业务

  • 为吸引游客,开展市场营销活动

  • 调查和研究济州旅游政策

  • 改善游客接待设施以及服务质量

  • 进行旅游统计工作

  • 开展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后续管理工作

  • 负责旅行共济会的业务

  • 完成政府或地方政府委托的业务

  • 运营旅游咨询处以及国内宣传中心

  • 向旅游公司提供支持

  • 处理游客投诉

  • 树立旅游道德规范、优化旅游秩序